法治护航中国民族事务治理
发布时间:2026-09-21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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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原标题:法治护航中国民族事务治理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7月1日起施行,此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转化为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的制度安排,中央民族大学教授青觉从多个层面解读这部法律。 增强法治预期 青觉指出,此法意义在于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系统转化为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规范。法律第五章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要求基层政府、社区、学校、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各司其职、无缝衔接。 “这构建了‘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青觉分析,对各级政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服务全过程,民族工作成为“硬约束”;对社会组织,学校、企业、网络运营者被设定法定义务,行为边界从模糊走向清晰;对各族群众,权利与义务更加统一,法治预期增强。 绘就交融图景 法律写入“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契合各民族“大流动、大融居”背景。 “互嵌式建设的关键在‘融’。”青觉指出,需从空间互嵌、文化互嵌、产业互嵌、经济互嵌四维度发力。只有将互嵌理念贯穿城市建设、公共服务、基层治理全过程,才能真正让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彰显法治温度 新法给各族群众带来获得感。青觉认为,首先是就业中的“公平感”,法律禁止以民族身份为由就业歧视,跨区域务工人员享受均等公共服务;其次是教育中的“共生感”,学校主动营造共同成长氛围,对差异的尊重与包容上升为法定内涵,让孩子在多元文化中健康成长;再次是社区中的“温暖感”,通过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各族群众意见被有效吸纳,“此心安处是吾乡”的归属感油然而生。 “共建共治共享的核心是‘依法共治’。”他认为,只有各主体在法治轨道上协同发力,民族事务治理才能实现“韧性治理”,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基层落地生根。 本报记者 杨程晨 杜雅楠(杨程晨)






